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就院区绿化养护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的参与。
一、招标内容
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区绿化养护项目(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者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企业资质的证明材料)。
望具备供货资质的单位,参与医院招标。本招标公告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2835159
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