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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后的伤口处理
来源:  |  作者:芜湖三院院办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

    人被狂犬病病毒宿主致伤后应立即处理伤口,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1、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

 

    2、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的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3、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进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当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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